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安徽省直机关工委,业务受省教育厅领导。学院现有在校学生逾万人,设有轨道交通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商贸管理学院、财务金融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养老学院、思政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七院两部”的教学机构,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学前教育等40余个专业。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紧缺人才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度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及扫描件材料:①《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表);②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④报名表载明的个人其他证书和业绩材料。应聘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请将文件夹和报名表变更文件名为申请“岗位代码+专业名称+个人姓名”后,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505182263@qq.com,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应聘者报名邮箱。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综合楼1116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2张二寸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报考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试讲、答辩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答辩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教师岗位试讲、答辩成绩即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者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办法: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根据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协议的,不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综合楼1116室;
2、联系人:段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0551-62516130、13856999012、13956036453;学院纪检电话:62516301。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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